-
山东|高效协同 笃行不怠,北...
6月29日,北京毕加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赴...
-
深度链接 强化合作,北京毕加...
日前,北京毕加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滨、高级顾问...
-
毕加索全过程精准管理大数据...
2023年6月19日-21日,第二十届中国国际...
-
连落两子!湖北省与毕加索智能科技有限...
近日,湖北省与北京毕加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正式完成签约。双方将围绕“湖北省绿色建材采...
- 开放引领发展 合作共...
- 毕加索参与国家重点研...
- 北京毕加索智能科技公...
- 黄冈|毕加索受邀参加...
- 毕加索受邀参加《建材...
- 开封|领跑河南 稳中精...
- 山东|高效协同 笃行不...
- 深度链接 强化合作,...
- 毕加索全过程精准管理...
- 城乡建设领域技术产品...
黄 辉:优化建筑施工项目预缴税款手续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要求建筑工程一般计税项目在项目所在地预缴2%,简易计税项目在项目所在地预缴3%。在日常工作中,各地税务局窗口为及时取得到账信息,要求施工项目部财务人员持个人银行卡在税务窗口刷卡交税。
这样的处理给施工企业资金管理带来很大的风险。一是企业资金不得划转入个人账户是每个企业基本财经制度要求,大额资金转入个人账户会被银行监管。二是潜伏巨大的资金风险。办税人员如果个人卡持有大额资金,极易导致违法占用资金现象的发生。三是不利于企业财务管理。每次办税划款,要先公转私审批,后入账销账,而不是直接银行存款与支付税款对接,银行对账单也无法完整反映支付税款明细,不利于财务核算。因此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对各地税务局应进一步规范工作方法,采取银行账户扣划的方式预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