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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出台“政采”新政助力建筑建材绿色发展

发布时间:2023/08/25 政策标准 标签:绿色建材绿色建筑绿色采购浏览次数:165

近日,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合印发《宜昌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将从2023年至2024年,开展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2025年起实现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政策实施全覆盖。

《实施方案》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聚焦八大主要任务,通过在城区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建筑开展试点,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制度体系、标准体系、管理体系、评价体系,赋能产业链升级、价值链提升,促进我市建筑品质提升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力争使宜昌绿色建筑发展水平居中部地区前列,助力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

制度建设体系化。根据《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以下简称《需求标准》),建立绿色建材产品信息库,制定政府采购绿色建材试点项目施工图设计与审查指南,出台相应引导扶持办法,形成上下衔接、左右配套的政策体系。

试点项目清单化。预算金额400万元以下政府采购建设工程项目,涉及使用《需求标准》中的绿色建材的,应当全部采购和使用符合相关标准的建材。预算金额400万元以上的新建、在建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每类选择1-2个建设工程作为试点项目。建立试点项目清单动态管理,并通过“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及时向社会公开。

过程监管场景化。从项目立项、招标采购、项目施工,到履约验收、资金结算,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确保落实绿色建筑要求,强化编审、执行、验收等全过程监督,通过验收的项目应获得绿色建筑标识证书,申报省级绿色建筑示范工程。

采购交易电子化。搭建绿色建材采购信息应用平台,经平台发布的绿色建材产品清单及合格供应商名录,方可进入电子平台交易。宜昌市绿色建材网上交易功能上线运行后,原则上应当通过网上电子交易平台实施采购,提高绿色建材采购效率和透明度。

采购管理集约化。行业监管部门出台宜昌市绿色建材电子化采购交易管理和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规程,指导集中采购机构或部门规范开展绿色建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绿色建材供应商在供货时应当出具所提供建材产品符合《需求标准》的证明性文件。

产业发展特色化。建立宜昌市绿色建材产品目录,在满足设计、技术规范和使用功能要求的情况下,推广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在试点项目应用。支持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生产企业争取绿色建材产品分级认证,对每个产品取得星级认证的企业给予奖补政策。

金融配套便捷化。积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加强对金融机构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信贷指导,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鼓励开展绿色建筑保险、绿色建材保险试点项目的应用实践。

协同推进常态化。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采购、绿色建材使用的数量质量情况、各单项绿色建材在试点工程中的使用占比情况、工程造价成本增量情况等,系统汇总相关试点工作经验,形成有价值的试点数据和总结报告。

据悉,各相关部门将成立绿色建材试点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等系列工作台账,全面加强对绿色建材批量采购活动、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试点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

 

转发自-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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