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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产品信息登记指南
近日,市建委、市财政局共同编制印发《关于开展南京市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产品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免费为建材生产厂家办理登记,指导采购人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推进南京市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
什么样的建材产品属于绿色建材产品?如何正确填报资料、办理登记?登记后又需要注意什么?
哪种绿色建材产品可以登记?
建材产品只要满足3项条件之一的即可被认定为绿色建材,予以登记。同时,《通知》也明确了无相关应用技术标准等4种不予登记的情形。
▼ 满足三项条件之一,即为绿色建材产品
01、 取得绿色建材认证(评价)证书的建材产品。
02、取得《绿色建材政府采购符合性证明》的建材产品。
03、符合《南京市政府采购绿色建材技术要求》(第一批已发布,简称《技术要求》),且具有环保、节能等特征的建材产品。
▼存在以下四种情形,不予登记
1、无产品标准及应用技术规范等相关标准;
2、列入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及淘汰类的产业;
3、列入《江苏省建设领域十三五重点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公告》中明令禁止使用的材料和技术;
4、在“信用中国”网站有不良记录的。
如何填报资料、登记办理?
办理登记企业应为建材生产厂家,登记时不收取费用,只需正确填报《南京市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产品信息登记申请表》《告知承诺书》、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等7项资料,即可进行申报,具体流程分为三步。
1、登录南京市绿色建材试点信息平台
(http://www.shuzijiancai.com/index.html?area=nanjing),填报申请资料。
2、市绿建中心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报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3、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后,发布绿色建材产品信息。
需在信息平台填报以下7项资料:
1、《南京市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产品信息登记申请表》和《告知承诺书》
2、工商营业执照
3、产品执行标准
4、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5、认证(评价)证书或《绿色建材政府采购符合性证明》或符合《技术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6、符合规定要求的排污许可证明资料
7、如申报为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同时提供该产品建筑垃圾再生料的掺量报告
办理登记后需要注意什么?
为确保采购人及时准确了解到绿色建材产品的相关信息,绿色建材产品登记信息有效期内,所登记信息(申请单位名称、法人、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或登记要件的时效(工商营业执照年检、认证或评价证书等)发生变化的,应在信息发生变化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根据《通知》,办理登记企业出现下列五种情况之一的,将被暂停其相应的登记,整改完成后予以恢复。
01、产品监督抽检质量不合格的;
02、产品监督抽检不符合《技术要求》的;
03、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或登记要件时效失效,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
04、未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有效整改的;
05、生产应用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处罚或通报的。
办理登记的企业如果出现下列五种情况之一,将被注销其相应的登记,且两年内不得重新办理信息登记手续。
01、伪造虚假证明资料骗取登记的;
02、允许他人冒用本企业已登记信息登记的;
03、因产品质量原因导致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
04、有生产应用违规问题拒不整改的;
05、违反《告知承诺书》内容的。
据了解,首批绿色建材产品申请登记截止至5月17日,若您在登记过程中有疑问,可向南京市绿色建筑与绿色建材发展中心咨询了解。
☎ 025-86558360、86605633